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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編輯: | 日期: 2015-06-10 11:53:53
發(fā)布日期:2015/6/10 11:53:53
各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現(xiàn)將《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5〕44號)轉發(fā)給你們。由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yè)建設工程)》(GF-2015-0210),自2015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原《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09)、《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二)(專業(y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2000-0210)同時廢止。 合同示范文本是一種示范性、標準性的合同文本,具有規(guī)范當事人簽約行為、保障合同條款完備、可操作性強等特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和防止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減少合同糾紛和欺詐行為的發(fā)生,對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秩序,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的作用。 各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查處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擾亂建設市場秩序的行為,構成犯罪的,要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還應做好合同糾紛的調解工作。 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要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監(jiān)督管理,要認真學習、掌握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正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5〕44號)(該通知不再另行印發(fā),請各單位自行登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網站下載,下載網址:http://www.mohurd.gov.cn/ zcfg/jsbwj_0/jsbwjjzsc/201504/t20150413_220661.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6月10日 |